“存在以整改措施代替整改进展的问题,整改进展应着重体现具体如何整改,要有所量化,体现细节。”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79条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把关“过筛”,提出审核意见。
为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鹤岗市委巡察办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组整合巡察整改监督力量,健全联动工作机制,按照“统一期限、分工负责、限时审核、集中反馈”的原则,从不同角度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核把关,强化监督效能,提升整改质量。
该市市委巡察办围绕整改程序、整改报告的规范性进行审核,履行巡察整改统筹协调、汇总分析责任。市纪委监委紧盯整改措施是否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整改责任是否明确、整改时间是否合理、整改措施是否有力、整改内容是否真实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整体评价。市委组织部聚焦党建、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审核把关,并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市委巡察组根据巡察掌握的情况,重点审核认领问题是否齐全、整改措施是否管用,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该市通过健全优化工作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巡察整改监督格局,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帮助被巡察党组织找出整改薄弱环节,达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