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到威远镇联齐村召开农户被侵占集体资金返还现场工作会,将26万余元资金依法退还至景谷县威远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并通报相关案情。
此前,景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反映,某公司与联齐村签订合作造林协议,并向时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胡某某支付了协议资金,让其发放给涉及的农户,但胡某某收到钱后只支付给了部分农户。经查,2003年至2022年,胡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陆续侵占联齐村造林款等集体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家庭支出等。最终,胡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追赃挽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环节,公开清退返还涉案财物就是亮明我们维护群众利益的坚决态度。”景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说。该县纪委监委聚焦“三资”管理、养老服务、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涉及补助、补贴、补偿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干部吃拿卡要、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案件,并及时盘点涉案款项,明确资金退还对象和金额,以“公开清退+以案释纪”方式清退资金,回应群众关切。
去年以来,景谷县纪委监委共开展现场清退活动4次,清退66万余元。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坚持把办案、治理、监督、教育有效贯通衔接、一体推进,系统整治“蝇贪蚁腐”,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