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省桐乡市纪委监委组织的案件质量交叉评查现场,评查小组工作人员对案件逐个“解剖过筛”,现场反馈问题。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桐乡市纪委监委始终将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来抓,持续深化案件质量自查自评、交叉互评、重点审评“三评”推进的复合评查机制,实现全要素评查、全过程规范、全链条明责,切实以查促改、以改促治,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我们着力压实承办部门主体责任,把好案件办理源头关。通过让承办部门重视自查环节,从而树牢全过程质量意识。”桐乡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强化案件质量责任“共同体”意识,该市纪委监委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对案件从问题线索受理到移送审理的每一道环节开展自查,落实整改后形成承办部门自查清单,再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联合对该案件进行正式审核,着力推动案件承办部门全面开展自查工作,查漏补缺、及时整改。
该市纪委监委定期对案件全过程进行“集中会诊”,抽调委机关纪检监察室、镇(街道)纪委监察办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通过小班化培训、办案能力提升“周课堂”及案例情景模拟等活动提升办案人员综合素养,围绕程序手续是否规范、事实证据是否确凿、定性量纪是否准确、管理执行是否到位等内容组织交叉互评,推动办案人员以评促学,以查代训。
紧盯评查中发现的个性问题,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与承办部门“点对点”复盘分析,及时跟进补齐短板。同时,由审理、案管、信访等相关责任科室系统梳理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中的易错点和共性问题,深入剖析答疑,明确规范并编辑成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