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局在收到监察建议后,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30日内反馈我委。”近日,黑龙江省漠河市纪委监委向市自然资源局发出一份监察建议书,督促结合典型案件堵漏建制、落实整改。
日前,该市纪委监委在办理市自然资源局原局长宋某严重违纪违法案时发现,市自然资源局个别工作人员在履行公职时,存在违规为他人办理用地手续,对违法占地、未批先建查处力度不强、执法不严等问题。
针对在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管理薄弱点、岗位风险点,漠河市纪委监委从责任落实、制度机制、思想作风等方面入手,深入分析研判案件反映出的廉政风险、监管盲区,结合被建议单位实际,针对性制发监察建议书,明确整改内容目标、措施要求和时限,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为提升纪检监察建议质效,漠河市纪委监委在跟踪问效上持续发力,推动市自然资源局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教育管理。该市纪委监委按照“谁制发、谁督办、谁验收”的方式,通过开展实地检查、书面报告等方式,围绕纪检监察建议执行、整改落实情况、成果转化等进行回访跟踪,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有效避免“一发了之”“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等“走过场”问题,切实以纪检监察建议推动长效治理。
去年4月以来,漠河市纪委监委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2份,督促指导全市各单位建立完善制度机制83项,有效推动纪检监察建议落实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