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纪委监委近日在扎青乡地青村举行财物返还工作会,将追回的185.63万元资金返还给852户3691名村民。
此前,杂多县纪委监委接到关于地青村“两委”干部未按规定向群众分红的举报。随后,该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对该问题线索牵头督办,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推进,并通过片区协作机制,整合县乡监督力量集中攻坚。经查,该村“两委”未按照虫草采集管理实施方案规定,将村集体收到的虫草采挖草原补偿费向群众分红。最终,该村“两委”共8人受到相应处理处分。
着眼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玉树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析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发现农村集体资产收益率低、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产台账不明确以及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对此,该州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农牧部门走村入户,对农村集体“三资”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在此基础上,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案件查办力度,对发现的基层干部滥用职权处置村集体“三资”,以及套取、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在查办相关案件过程中,该州州、县(市)两级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对相关问题线索定期研判调度、包案推进办理。州、县(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进行包案督办,并对涉案资金返还事项全程跟进监督。查办案件工作结束后,具体办案工作人员建立台账,对已办结案件中涉及的群众财物实行清单化管理,督促职能部门对资金返还情况进行公示,并通过召开现场会、走访等方式核对返还情况,确保群众财物应返尽返。此外,该州纪委监委还注重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与涉案财物返还群众情况同分析、同评查、同反馈,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已查办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案件80件,党纪政务处分84人,追回资金1010余万元。
为深化以案促改促治,该州纪委监委还进一步分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的风险隐患,针对村(社区)“一肩挑”人员履职、廉洁、作风等方面风险点细化监督举措,提升监督精准性、时效性。“我们将持续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使用、管理的监督力度,坚决斩断伸向集体‘三资’的黑手。”玉树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