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抚顺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前往望花区塔峪镇走访时发现,省级公路S106线(沈环南线)路灯已安装完毕、投入使用。
此前,抚顺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反映,S106线长期无照明,交通事故频发,这条路成了附近群众的“隐患路”“堵心路”。由于S106线属于省级公路,路灯安装费用不在区、镇财政列支范围,此前塔峪镇政府虽多次协调申请,问题却始终未解决。
抚顺市纪委监委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将S106线路灯安装问题列入民生监督“攻坚清单”。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队下沉一线,通过“蹲点式”调研、“板凳会”座谈,面对面倾听群众心声,精准梳理出资金缺口、权责交叉等堵点,并将其列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任务。该市纪委监委推动明确交通、财政等部门职责,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运用定期会商、跟踪督办、实地调研等方式,全力推动路灯安装这一民生实事落地。
为高效推进问题解决,抚顺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优势,督促职能部门主动履职,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推动财政部门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在路灯安装施工阶段,市纪委监委紧盯招投标、施工质量、验收结算等关键环节,全程跟踪施工进展。在市纪委监委推动下,S106线路灯如今已投入使用。
抚顺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持续紧盯群众需求,以高质量监督推动“问题清单”转化为“幸福清单”,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