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村集体资产出租过程中没有做到公平公开,损害了集体利益……”近日,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堪嘉镇胡石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某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说。
此前,雁江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曾某私自与他人签订权责不对等的村集体水库出租合同,引发群众不满。经查,曾某在未组织村社干部讨论的情况下,个人决定以低价将村集体水库长期承包给他人,导致村集体资产受损。最终,曾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合同已按法律规定被依法解除。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资阳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组织承办案件的雁江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等单位,对案件进行复盘分析,深刻剖析问题成因,查找背后的制度机制问题,推动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治理。
该市纪委监委紧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承包)和涉农资金项目合同要素不齐全、约定不具体、超长期、超低价等问题,采取“镇村自查、部门核查、纪委监委抽查”方式对全市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合同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查处“问题合同”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
资阳市纪委监委借助群众诉求办理联动机制,用好“码上举报”平台,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建立与信访、审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线索移交机制,对收集到的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全程督办、实时催办、限期办结”的动态管理机制,通过领导包案、“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方式,确保线索不遗漏、处置不拖延。
查处案件不是目的,规范管理才是根本。资阳市纪委监委督促农业农村、财政、司法等部门联合制定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同、农村集体资产租赁合同等规范模板,督促行业部门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预审、备案登记、年度报告、建档管理、系统预警、违约追偿等机制,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合同规范公平,更好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