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烟台市纪委监委完成第三轮镇街纪检监察机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现全市153个镇街评查年内全覆盖,推动基层监督执纪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烟台市纪委监委组织案件审理、信访、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成立案件质量联合评查组,重点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追责问责、党纪政务重处分、免予或不予处分等4类案件,分批直入镇街一线,对案件查办情况进行现场抽查、逐案过筛,对文书错误、事实不清、程序不当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为确保评查整改落到实处,烟台市纪委监委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评查反馈整改机制。对于共性问题,市纪委监委进行集中书面通报;对于个案问题,市纪委监委运用“一案一清单”的方式,向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市纪委监委通过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督促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镇街纪检监察机构的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级审核、对账销号、形成闭环。通过三轮集中评查,该市纪委监委共评查案件159件,通报共性问题5类35项,反馈整改一批制约基层监督执纪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问题。
为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加强案件质量源头管控,烟台市纪委监委打造“精品课程+指导案例+研讨交流”业务指导平台,围绕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程序规范等关键点,总结推广有助于提升办案质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基层依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提供参考借鉴。针对基层办案实践中常见疑难复杂问题,以及套取、侵占村集体资金等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编印基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举办镇街纪检监察机构业务培训班、研讨交流会等,有效回应基层业务指导需求,做到上下贯通、互学互鉴,共同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