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纪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该镇退休干部曹某违纪违法案案情。
龙马潭区纪委监委在开展困难群体生活用水补贴监督时,发现金龙镇困难群众一直没有享受到生活用水补贴政策。经查,曹某在金龙镇水务站任职期间,该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通知,规定对龙马潭区自主供水区域内的低保户和特困人员实施用水补贴。收到文件后,曹某不汇报不研究不落实,导致金龙镇困难群体一直没有享受到补贴政策。此外,曹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最终,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其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该区纪委监委紧盯低保户、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生活用水补贴政策落实中的堵点、难点强化监督检查,协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部门组建联合核查组,对水价补贴政策及配套细则落实情况展开排查,通过边排查边梳理形成问题情况台账和监督事项清单,推动补贴应发尽发、违规发放资金追缴到位。
同时,区纪委监委聚焦“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应发未发”等突出问题,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问题线索13条,立案8人,处理处分9人。针对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发现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推动职能部门修改完善困难群众生活用水补贴发放流程等制度机制。截至目前,龙马潭区已为6357户困难群体补发(退还)用水补贴资金61.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