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农村集体‘三资’案,资金去向证据方面存在问题,请对照问题清单尽快整改……”前不久,湖北省洪湖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与该市乌林镇纪委办案人员面对面会商,对相关案件进行集中研判。
近年来,洪湖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乡案”占比超七成。为确保基层案件办得扎实、经得起检验,该市纪委监委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以规范“乡案市审”为抓手,推动案件质量管控从“事后纠错”向“全程把关”覆盖。
该市纪委监委修订完善“乡案市审”工作办法,围绕立案前审查、移送审核、问题反馈、整改落实、备案归档等环节规范审核流程,落实“联系纪检监察室前置初审+案件审理室全面终审”工作机制。推动审核从立案环节介入,乡镇纪委立案前,由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对立案必要性进行审查。
在审理环节,该市纪委监委针对不同处分类型的案件实行分类审核,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等标准,开展全面“质量体检”,及时向乡镇纪委列出问题清单并提出处分建议,跟进指导补证,明晰核查方向,着力提升乡镇纪检干部办案能力。
针对乡镇纪检干部新手多、经验不足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印发办案流程指引、文书模板、典型案例汇编,定期开展案例研讨、模拟办案、案件质量评查,把专业要求转化为基层可操作、能落实的具体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