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图为近日,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在葡萄镇下岩村苗木花卉种植基地了解有关情况。夏立慧 摄
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在2025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十五五”规划纲要专章部署“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并将“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作为重要战略任务,为奋力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局面注入强劲动能。
“根据纪检监察建议指出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村干部套取集体资金问题,县农业农村局紧盯以村为主体实施的工程项目,加大监管力度,认真落实村级权力清单和村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制定完善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来到平乐县沙子镇,实地了解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平乐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这样说道。
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桂林市纪委监委靶向监督规范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金、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乡镇财政资金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等问题,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推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真正用之于农、惠及于农。
坚持办案引领,循线深挖腐败问题
荔浦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日前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在修仁镇念村村,村民覃大哥表示,“现在专款专用,农田得到有效改造,旱能灌、涝能排,种植荸荠、芋头更省心了,以前1亩多地忙活一整天,现在同样的活一个多小时就干完了。”
这样的变化,源于荔浦市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开展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督查工作。督查发现,该市5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先后有20个项目或多或少、或大或小出现问题,经过深挖彻查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该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莫某某违规插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并收受好处费等违纪违法问题浮出水面。最终,莫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聚焦个案挖“同类案”、聚焦链条挖“案中案”。桂林市纪委监委以莫某某违纪违法案为突破口,顺藤摸瓜,继而挖出荔浦市委原副书记何某某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025年11月,对何某某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经查,何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向莫某某等人说情打招呼,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多个工程项目指定给特定关系人,先后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共计258万元。2026年2月,何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乡村振兴领域小额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重点,聚焦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插手干预乡村振兴领域工程招投标等违纪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审计监督、信访监督等工作成果,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深挖细查。阳朔县普益乡原党委书记潘某某漠视群众利益和贪污受贿案就是其中一起典型案例。
2025年7月,该县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中发现,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乡政府财务人员通过先取用政府备用金、后虚构或虚增民生工程项目材料虚开发票报账的方式,套取国家民生项目资金共计984万余元,其个人实际获得492万余元。潘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6年4月,潘某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自2025年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以来,桂林市纪委监委累计查找、梳理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截留挪用等问题线索524条,立案372件,处分233人,挽回经济损失7700余万元。
紧盯薄弱环节,精准施策堵塞漏洞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多、资金量大,个别党员干部把项目当成‘自留地’‘提款机’。”桂林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监督发现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招投标、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护利用等环节管理混乱,凸显出对加强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市纪委监委指导17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围绕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程序、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方面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精准施策、堵塞漏洞,切实加强涉农资金使用管理。
针对莫某某、何某某案件暴露出的民主集中制执行流于形式、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市纪委监委督促荔浦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健全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机制,规范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投标企业资格审查等关键流程,切实以整改实效规范权力运行、净化政治生态。
举一反三、以案促改。桂林市纪委监委推动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完善关键岗位权力制约、工程项目纪实等制度,落实高标准农田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排查等机制,追回违规使用项目资金589万余元、违规发放惠民补贴68万余元。同时,推动完成66个乡村振兴项目核查,收集汇总奖补项目明细6562条,从中发现问题6个,涉及奖补资金351.86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针对监督发现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过程中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工程随意变更不履行审批程序等问题,推动职能部门对60万元以下未达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工程类项目资金,在项目决策、建设、竣工验收3个关键阶段实行情况纪实,建立负面行为清单。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联合核查、线索移送等机制,强化“纪巡”“纪审”“室组地”联动,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对象的廉洁风险排查,严格规范资金拨付流程,护航项目廉洁高效推进。
督促抓实整改,持续巩固治理成效
前不久,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到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对该局2025年度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了解该局原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吴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我们对近5年来涉及乡村振兴资金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健全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机制,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说。
2025年4月,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收到上级转办的反映吴某某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私自透露招投标信息、将小额工程项目指定给商人老板或其亲属承建,并收受好处费的问题线索。问题查实后,县纪委监委给予吴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向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党组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决策全程记录制度,完善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内控管理等机制。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问题整改“走过场”,市纪委监委层层压实被建议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要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谁建议谁跟踪”原则,找准责任主体、压实监督责任,督促被建议单位研究建立专门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等,实行销账管理,确保起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治本功效。
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下沉一线督导调研,带动17个县(市、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聚焦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审核把关不严、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套取乡镇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等突出问题开展蹲点调研,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00余个。针对项目资金、惠农惠民补贴资金迟拨滞拨、多发错发等问题,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2024年以来全市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和“一卡通”发放资金进行系统排查,推动整改问题119个,追回资金675万余元。
“我们将持续紧盯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财务制度运行等方面突出问题,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严防资金跑冒滴漏,以有力监督助力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护航乡村全面振兴。”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