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6-04-23 15:32    来源:廉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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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纪委监委坚持以正确政绩观为指引,聚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等任务要求,紧盯惠企利企政策落实开展监督检查,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图为近日,该区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发区企业走访了解有关情况。吕昂 摄

正确的政绩观是为政之德、施政之要,决定着工作的方向与成效,事关党的执政根基稳固、事业发展兴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只有不断以良好政绩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造福人民,才能践行好党的宗旨,也才能完成好党的历史使命。”当前,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上走在前、作表率。“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刻领会“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专责机关,在管党治党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其政绩观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专业特质与时代要求,关乎正风肃纪反腐的工作质效,关乎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关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守初心使命,在维护党纪国法、惩治腐败、净化政治生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赢得党和人民的充分信任与认可。当前,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摆在重要位置,推动党员干部对表党性要求查根源、对标党风要求找差距、对照党纪要求明举措,为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内生动力。要着力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立足主责主业、坚持正确导向,以正确政绩观奋发进取、攻坚克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要突出严的基调,锚定中心任务强化政治监督,聚焦为民造福深化整改整治,围绕突出问题强化责任追究,有力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

将正确政绩观贯穿监督办案整改治理全过程

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政绩观如何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必须坚持合规合纪合法,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工作权威性和公信力。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办案是监督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支撑,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必须坚持办案与监督有效衔接、同向发力,一体贯通监督办案整改治理。必须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不是查处的人数越多越好、处理得越重越好,要以对组织、对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客观地看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防止片面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要求,做到发现什么问题就处理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就认定什么问题。要更加注重从源头防止腐败滋长。查办大案要案是彰显反腐决心、维护纪法权威的重要举措,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样是守护干部队伍、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工作。查办案件侧重事后监督,而日常监督则是“防患未然”的事前预防,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实践中,一方面,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清除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害群之马,坚决遏制腐败增量、精准清除腐败存量,持续彰显纪法刚性;另一方面,要将日常监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对党员干部履职用权、作风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等方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牢牢把握案件质量这条纪检监察工作生命线

必须坚守案件质量第一的政绩导向,实现量质并举、提质增效。案件数量是形成震慑效应的重要基础,没有一定的办案数量,难以彰显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也无法有效遏制腐败滋生蔓延。无论是日常监督还是审查调查,最终都是为了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当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案件质量这条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既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又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科学把握办案量与监督对象量、信访举报量等的关系,做到精准规范、不枉不纵,严防有案不办、压案不查。要紧盯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少数”等,持续整治金融、国企、能源、教育、学会协会、开发区和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只有把每一起案件办实办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才能经得起组织和人民的检验,真正彰显纪法权威。同时,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以推动整改整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精准发现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的前提,但发现问题不是目的,要推动问题整改、实现长效治理。一方面,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强化“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积极加强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贯通协调,有效消除监督盲区,在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中释放监督效能。要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作风建设突出问题等,发现线索、精准识别、深入排查,找准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整治方向。另一方面,要狠抓整改整治,履行好监督推动责任,全程跟踪、问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深化标本兼治,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进系统治理巩固反腐败成果。强化成效评估,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以整改整治实效检验监督工作实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新征程上,纪检监察机关肩负捍卫党的先进纯洁、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使命任务,必须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自觉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担当,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着眼实现党的使命任务,把教育挽救党员干部作为重要政绩,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聚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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