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为我澄清,让我彻底卸下了思想包袱。今后我将更加勤勉履职,用心为群众办事。”前不久,在收到河北省涿鹿县纪委监委的澄清正名函后,保岱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唐某某说。
此前,涿鹿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唐某某为村民张某某办理低保时存在乱收费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经核查相关资料、调阅银行流水、实地走访群众,确认举报内容失实。为消除负面影响,该县纪委监委以书面形式为唐某某进行澄清正名。
涿鹿县纪委监委出台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明确澄清范围、标准、方式、时限等,做到“依规澄清”。为提升澄清正名精准性、规范性,该县纪委监委按照“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建立“信访室+承办部门+澄清对象单位党委(党组)”联动机制,对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综合失实检举控告件的类型性质、社会影响、本人意愿等因素,灵活运用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开展澄清,及时维护干部声誉,回应社会关切。
为避免“一澄了之”,涿鹿县纪委监委注重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通过谈心谈话、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分层分类回访,及时了解澄清正名对象的思想动态、职责履行、现实表现等,督促所在单位加强正面引导、心理疏导,帮助其解开“心结”,引导正确对待群众监督。同时,强化部门协同,将澄清结论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实现信息共享、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澄清正名工作实现从“常做”到“做好”、从“有序”到“高效”的提升。今年以来,该县结合县乡村换届工作,已为5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