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纪委监委提出的补证意见,我镇已补充完善证据资料。”近日,湖北省孝昌县小河镇纪委办案人员将书面补证情况报告和案卷材料,移送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核。
为破解乡镇办案力量薄弱、案件质量不高等难题,孝感市纪委监委推行乡案县审市评查机制,由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承担案件审理主体责任,县级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履行审核职责,市级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自办案件严格审核把关。
该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乡案县审工作的意见,明确乡案县审案件范围、工作要求、案件审理审核程序,制发乡案县审工作流程图以及乡案县审建议书、乡案县审审核意见等31份乡案县审案件常用审理文书规范式样。
“全市统一采取‘乡镇自审+县级审核’模式,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在自行审理案件后、作出处分处理决定前,报县级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审核把关。”孝感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对需要补充完善程序手续、事实证据的,县级审核组提出补证意见并督促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完成补证工作。
针对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办结案件,孝感市纪委监委实行“一月一评查”“一案一评查”,由案件审理部门抽调市、县两级业务骨干,组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开展提级评查,点对点反馈问题并推动整改。该市纪委监委定期梳理评查发现的共性问题、高频错误,编印易错问题例集,采取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结对指导、类案讲评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指导、反面提醒,着力提升基层审理工作水平和案件办理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