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26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对义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2月6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一)领导带头扎实改。院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及时召开党组会,针对反馈意见进行问题整改和部署分解,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组书记总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相关部门牵头、各部门共同推进的巡察整改责任体系。
(二)任务闭环实处落。对照反馈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责任,开展清零行动,落实对账销号制度。各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建账、管账,做到交账清、对账准。院党组对各部门问题整改严格审核把关,实行动态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问责从严抓。坚持问题当下改与制度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以点带面、举一反三,通过立规矩、树规范,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确保整改不反复、不反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累计召开专题会议17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认真梳理工作任务,对推进缓慢的及时督促提醒,确保问题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方面
1.强化理论学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系统学,制定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整改期内开展专题学习7次,专题研讨3次,专题报告1次。二是对标对表深入学,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全体干警大会4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三是举一反三督促学,组织干警赴安庆革命烈士纪念馆、六尺巷等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现场警示教育。
2.推进数字检察应用。一是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数字检察知识和技能,参加数字检察专题授课。二是通过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成功搭建数字模型1件,应用数字模型并成案1件,利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中已上架数字模型,主动从有关部门调取数据比对发现监督线索,研判后立案26件,发出各类检察建议7份、磋商结案2件,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发出民事支持起诉书8份。三是积极招募辖区内执业律师担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收集到19个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依法缴纳的案件线索,立案后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份,邀请志愿者参与公益诉讼“回头看”4次。四是设立驻人大代表联络站点检察工作站,选派干警前往站点开展联络工作,并聘请人大代表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积极发挥外脑智慧,邀请参与案件办理、检察听证等活动,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增强线索搜集能力。
3.深化检务公开与普法宣传。一是根据要求公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实时普法、精准普法融入到职能工作中去。组织刑检部门干警开展“谨防非法金融,保护你的钱袋子”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组织民事检察干警深入养老机构向其负责人、入住老人们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走进乡村卫生室、村医诊室,向医务人员、看病群众普及药品安全管理法律知识。二是强化对外信息公开,整改期内,通过“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公开案件信息、检察工作等共356条,公开程序性信息1234条。三是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户外法治宣传活动,如在三八妇女节前夕,参与3·5学雷锋志愿服务月集中宣传暨“爱心妈妈”志愿服务队授旗仪式,向群众深入解读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周等活动,整改期内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8场次,积极落实普法责任,扫清普法盲区。
4.提升刑事检察质效。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内部专题业务培训会8次,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交流研讨会。二是建立多层次的复核和把关机制,整改期内开展检察官联席会12次,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和会商,确保办案质量。三是强化证据收集,加强与侦查机关的协作配合,强化对关键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审查工作,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四是强化监检衔接。多次提前介入监委案件,对案件的法律适用提出检察意见。五是开展专业培训,以职务犯罪案件高质量办案为主题开展了学习培训会议,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能力。六是梳理过往案件,召开刑事检察抗诉案件培训会,组织骨干力量对过往办理的刑事抗诉案件进行全面复盘,逐案分析抗诉未被法院采纳的原因,汲取经验与教训,加强对抗诉理由的论证和准备,确保抗诉理由充分、有力、有说服力。七是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和协商,定期就疑难复杂案件开展联合研讨。整改期内,已提请市院抗诉案件2件。
5.加强民事检察监督。一是组织干警参加民事检察各类业务培训、学习研究、座谈交流6次,着力提高干警民事检察业务水平,提升监督质效。二是同法院签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切实加强与法院沟通协作水平,组织案件会商2次。三是积极履职,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内的各种方式主动发现民事检察案件线索,依职权立案17件,占比77%,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四是提高案件审查能力,整改期内,向法院发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均得到采纳,实现民事生效裁判监督采纳率100%、再审改判率100%,办案质效得到提高。
6.做实公益诉讼检察。一是聚焦英雄烈士保护,实地走访查看辖区内烈士纪念碑、兵工厂旧址等红色文物保护单位的管护情况,联合合肥军检制发检察建议1份,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市级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二是同妇联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签订《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强化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治理合力。三是组织干警学习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百案点评会5次,办理高质效案件6件。四是对江村古村落历史建筑保护问题督促履职案等案件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及时跟进监督整改情况,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该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安徽法制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7.落实司法救助工作。一是加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宣传,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向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明白纸,进一步提升被害人对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原则、对象和方式的了解。二是主动摸排救助线索,在案件受理环节及时摸排出司法救助案源,在案件办理环节和办案部门承办检察官沟通,召开多部门会议,加强刑检部门关于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的沟通与移送,目前已摸排司法救助案件线索11件。三是提升刑事司法救助率。整改期内,义安区检察院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已办结4件。救助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2万元。
8.筑牢弱势群体保护防线。一是深化与区司法局、区妇联等有关机关常态化协作机制,拓宽案件来源渠道,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与共青团铜陵市义安区委员会共同签订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框架性合作协议》,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建设。二是受理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6件,支持农民工追讨欠薪8.788万元,就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依法缴纳问题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份。三是同妇联深化协作配合,签订《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办理涉被家暴妇女支持起诉案件1件。四是办理独居高龄老人追索子女赡养费民事支持起诉案1件。针对辖区内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分别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份,依法督促有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努力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多措并举合力筑牢弱势群体权益保障防线。
9.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一是公益诉讼分管领导带队到区人大、妇联、残联、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机关单位,联席协调检察工作,进一步深化落实协作联动机制,推动机制优势向实践成果有效转化。二是同妇联建立常态化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签订《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就妇女权益保障方面进一步深入协作。三是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加大民事执行监督办案力度,依职权对4起法院民事执行案件违法情形进行监督,有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10.对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是成立融入长三角检察机关服务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担任组长。二是征集各条线业务工作需求,研究制定调研计划。整改期内,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带队,组织部门业务骨干,先后赴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学习考察,并及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调研报告及时在党组会进行专题汇报。三是组织干警赴浙江大学、同济大学等地开展培训,借助长三角优秀高校资源。同时组织学习公益诉讼百案点评文件5次,认真学习长三角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工作经验,对照自身办案实际,研究部署转化成为办案实效。四是积极融入长三角检察机关业务活动,选报3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参与最高检司法案例研究院同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主办的“2024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评选活动。
11.强化综合履职能力。一是优化内部协作机制,加强四大检察协作配合,建立线索流转和案件办理机制,加强跨部门案件分析研判工作,充分整合内部资源,形成有效的综合履职合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2024年全年知识产权综合履职适用率20%,2025年1-6月知识产权综合履职适用率28.57%。二是加大涉知识产权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力度,受理案件5件,发出检察意见5份,督促行政机关对5名刑事案件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有力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12.树立精品案例意识。一是增强办案人员案例培育意识,通过常态化开展集中培训、公益诉讼百案点评、典型案例写作剖析讨论等活动提升办案人员案例培育意识和能力,2025年2月召开精品案件和典型案例专题研讨会,资深员额检察官分享经验,增强办案人员案例培育意识。二是在办案中树立培育精品思维,边办案边总结,精益求精,实现案件办理与案例挖掘动态融合,如江村古村落历史建筑保护问题督促履职案,其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安徽法制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将作为典型案例打造。三是根据上级院需要,积极报送相关优秀检察建议、典型案例及论文等,报送检察建议10件,其中3件被选为2024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报送典型案例和论文16件,其中办理的督促整治就业性别歧视案已被省检察院、省总工会作为典型案例备选,督促整治村规民约案已由市妇联向省妇联申报典型案例,2篇论文入选省级征文比赛。
13.严格案件质量评查。一是加强学习,认真落实《安徽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等规定,组织检察官学习《安徽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增强评查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建立本院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人员从检察官中择优产生,共有9名员额检察官在册,加强案件评查队伍建设,强化评查力量。三是做好常规案件抽查工作。对2024年办结的案件按比例抽取评查167件,逐案制作《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登记表》并装卷归档案,并形成2024年综合性案件评查报告。2025年以来按规定对已办结案件开展常规抽查活动,各业务条线已办结案件按照“实体案件不低于25%、程序性案件不低于15%”的比例随机抽取36件进行评查。四是对扫黑除恶、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专项评查,抽取知识产权案件27件,逐案制作《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登记表》。
14.加强保密安全管理。一是及时调整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并组织保密领导小组、保密办学习保密知识2次。二是向党组汇报保密相关工作2次。三是确定有机要资质的正式干警负责机要工作,严格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机要文件签收制度和流程。四是组织干警签订了保密承诺书、离转岗保密期限承诺书。五是在全院开展了保密自查工作,顺利通过了分级保护验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5.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召开党组会议落实党风廉政工作分工,由党组成员专人负责。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做对照检查,深刻反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2025年工作。四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五是强化警示教育,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大会、支部学习等,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六是加强日常谈心谈话,整改期内开展谈心谈话40次。
16.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是明确各党组成员每年向党组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工作情况至少1次。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在春节前夕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三个规定”等内容,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三是旁听违纪违法干部庭审,感受纪法威严,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四是开展日常谈心谈话,整改期内班子成员开展谈话40人次。
17.抓实“三个规定”执行。一是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了“三个规定”有关内容及《关于完整准确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点难点问题的答复意见》。二是做好“三个规定”填报督促工作,提升填报质量。每月月底前发布通知,督促干警完成填报工作,整改期内共计填报“三个规定”16件。
18.优化纪检监察衔接与效能建设。一是根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要求,驻院纪检组撤销,划分到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管理。二是明确政治部、第三检察部专人负责管理本院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19.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机关效能督查工作办法》,整改期内,共开展各类督查17次,其中针对上下班督查12次,并对工作态度不认真,干事不积极的干警批评教育1人。二是为进一步提高案卡填录质量,各业务部门指定一名内勤与案管统计人员对接案卡数据核查工作,并对案卡核查出现的问题跟踪反馈。三是严格公车管理,修订完善了公车管理规定,对调度用车申请、审核、运行、交车各流程进行监督提醒。
20.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一是主动与市、区财政对接,核销了待报废固定资产,完成报废手续。二是对本院固定总资产进行盘点并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三是从固定资产入账着手,梳理盘点固定资产情况,再将固定资产总账划分至具体科室乃至具体办公室,所有人员办公室固定资产形成单独台账,用标签贴标识固定资产保管人,并及时更新。
21.严格采购管理流程。一是认真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采购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徽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培训。二是修订完善了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采购管理流程。三是对办公楼维修等小额零星工程,以市场化方式采购,发挥自主选择权,多了解市场情况,以价格与质量平衡考虑确定。四是修订完善了食堂管理办法,包含菜品采买、粮油采买、入库检验称重、过期食材清理等方面,以制度化管理,保证运行规范高效。
22.强化财务审核与风险防控。一是严格遵守财务规定,严格审核审批。二是加强公车管理,修订公车管理规定,做到“一车一卡”,车辆维修必须经过审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23.激励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一是强化与院内干警的交流沟通,共开展各类谈话40人次。二是加强对重要业务的指导,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冬季行动”工作、“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等进行了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三是持续加强宣传力度,依托“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检察长进企业”等机制,广泛走访宣传,提高企业家对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整改期内,企业家约见检察长2次,检察长主动走访企业2次。四是加强检企互动,送法进企业7次,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开展“法治护航·问需于企”专项走访活动,以检察担当主动问需、靠前服务,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五是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整改期内,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63件,无负面清单案件。
24.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要求,召开党组会议均落实学习要求。二是强化会前讨论,制定会议议题上报表,在会前对上会议题进行梳理。三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不搞大型建设,防止铺张浪费。四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
2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研究制定了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市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区检察院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了学习研讨,发放50份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了全区各单位及广大干部群众对本院党组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四必谈要求,相互开展谈心谈话18人次,切实做好民主生活会前准备工作。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在会上通报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有关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并在会上规范了党内称呼。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按要求一把手对会议材料进行初审,上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核把关。
26.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一是积极创建四星级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现两个支部已将创建相关材料上报。二是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力度,制定印发2025年全年党建工作计划,确保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到位。三是坚持把党建工作的系统思维与推进业务办案的系统治理有机融合,着力打造“益江•豚归”党建品牌,以江豚保护为牵引,突出水岸共治,在生物保护、污染防治、生态治理等多方面凝聚合力、协同发力,在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该党建品牌被评为2024年义安区区直机关党建品牌优秀案例。
27.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一是强化党员教育。在组织生活会前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参与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二是认真开好2024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2025年3月17日,两支部分别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上查摆突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方向。党员个人分别联系自身工作和生活实际,围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等四个方面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强化党员管理,将会议纪律作为年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第一党支部共有党员16人,参会16人,参会率100%;第二党支部共有党员19人,参会16人,参会率84%。
28.加强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一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上报了202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办班计划申报表,借力高等院校师资力量开展教育培训。于2025年5月24日至5月30日,组织24名干警赴浙江大学开展2025年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班,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数字检察等精心挑选设置课程,一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二是研究制定了202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办班计划、2025-2027年乡科级干部进修班计划等培训计划,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培训。三是根据本院实际工作情况,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现有11位年轻干部在册。四是常态化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已向组织部门汇报选拔任用2名年轻干部。五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优秀公诉人竞赛。在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我院2名干警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全市优秀刑事检察官助理”,同时1名干警入选安徽省优秀公诉人竞赛训练营。六是建立干警轮岗交流机制,目前已安排轮岗1人。
29.严格出入境与证照管理。一是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相关文件。二是加大摸排,以部门为单位,对出入境证件情况和出入境情况进行查询并上报汇总。三是研究制定《义安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本院出入境及护照管理。
(四)聚焦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30.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制作出差审批单,杜绝了派车审批单、会议通知代替出差审批现象,严格执行出差审批程序,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缺少审批程序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严格落实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的检务督查,落实《机关效能督查工作办法》,整改期内共开展各类督查17次。
三、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整改工作成效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院党组将继续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常抓不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完善制度,从整改工作中不断汲取经验教训,以完善的制度体制,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有序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带头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2-8810102;邮政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临湖路与东城大道交叉口西北160米。
中共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