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5-25 16:24    来源:廉田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26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对枞阳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2月4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问题整改有力有序

(一)严明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建立责任清单,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个人,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二)认真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措施。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总体方案,聚焦具体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办法,对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归类,建立台账,强化跟踪督办,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院领导班子成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带头指导各部门整改,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坚持从严从实,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巡察整改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督促各分管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政治担当,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懂弄通做实新思想。一是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常态化机制。及时修订完善2025年《中共枞阳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指导思想,做到与时俱进。2025年1月26日由院党组书记集中约谈各支部书记,要求进一步规范学习记录及相关台账。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4年12月以来,“第一议题”学习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6次,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并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指示精神。三是强化监督机制,进一步深化学习研讨。坚持集中研讨交流制度,2024年12月以来,共开展交流研讨5次,口头交流发言21人次,书面交流30人次。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一是认真查摆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组织本院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县委党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举办2025年春季政治轮训班,参学210人次。二是深化“诉裁对接”工作成果,铜陵市仲裁委在我院正式挂牌成立诉裁调解工作站。自工作站成立以来,已经有154件案件在诉前由仲裁员调解成功。积极将调解工作融入县委政法委综治中心成立的“一站式矛调中心”,选派调解经验丰富的干警入驻中心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四个基层法庭均参与所在地乡镇综治中心调解工作。三是及时将符合调解的案件纳入先行调解,由法官或委托调解员进行直接调解。四是已逐步完善院图书室建设,提供多平台学习环境。五是结合理论学习情况和县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召开工作务虚会,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均得到落实。

(3)扎实开展好交流研讨。一是分别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学查改贯通,以系统思维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法院落地见效”、学习内容和警示教育内容等开展交流研讨5次,口头交流发言21人次,书面交流30人次。二是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三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开展交流研讨,研讨主题为“防止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2025年2月27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督促各支部重新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开展交流研讨。四是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院领导班子之间开展了“四必谈”,开展谈心谈话10余次。五是健全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机制。在2024年支部组织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以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6次,领导班子督促指导各支部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9次,各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前开展谈心谈话43人次。

(4)推动审判委员会规范化运行。一是2025年3月6日院党组听取了2024年审判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并指导审判委员会工作。2024年12月以来,共召开6次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16件,听取文书质量通报3次、发改案件分析1次,学习刑、民业务知识2次,审判委员会注重审判业务和委员专业能力的提升,实现一会多议提高会议效率。二是3月27日审判委员会研究并通过《枞阳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管理办法(试行)》《枞阳县人民法院阅核工作实施办法》《枞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已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新任审判委员会委员,目前审判委员会委员符合最高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规定。

(5)推动案件阅核实质性运行。一是修订完善《枞阳县人民法院阅核工作实施办法》,调整阅核范围,对存在案件质效指标欠佳等情形的法官审理的案件纳入阅核范围作出了规定。二是坚持阅核实质化,要求院庭长通过办案系统对相关案件进行全面阅核,确保阅核案件实现“量”“质”提升。2024年12月以来,共监管阅核431件。三是审判委员会定期听取发回重审、改判情况分析报告。

(6)扩大司法公开成效。2024年12月以来,部署安排文书公开、庭审公开工作,并形成日常监督、每月通报的工作机制。2024年文书公开1859篇,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12日文书公开1117篇,较去年同期755篇上升47.95%。

(7)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审判质效。一是加强审判质效工作调度,有力有效推进长期未结案件办理取得进展。二是针对行政案件质效指标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加以整改,用心做好判后答疑和释法明理工作。三是组织行政庭干警每月参加最高院“行政审判讲堂”授课,学习行政审判业务知识,提升行政审判团队综合素质。四是推行“判前协调”机制,对重大疑难以及涉民生案件,加大化解力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成效明显。

(8)坚持公正司法。一是增强思想意识,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查摆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二是定期向业务庭室推送一定时间内增加较多的案件类型情况,提请相关部门在审理中关注案件较多的成因,必要时向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发司法建议。2024年12月以来,我院共制发司法建议10条,均被采纳。三是针对相关类型案件激增的现象,进行原因剖析,提出具体建议,并将分析报告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

(9)全力破解执行难。一是强化指标学习。组织干警学习相关文件,确保干警全面透彻掌握各项指标,从而发挥好指标的导向作用。二是加大执行力度。紧扣“徽动执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高效兑付胜诉权益。三是优化节点流程。落实《执行团队组建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对执法办案全流程节点进行再优化,严格限定各节点办理时限,缩短财产处置周期。四是加强案款智能监管。利用好智能监管平台的到账提醒和预警功能,向承办人发出警示信息,督促期限内发放案款,经过整改,执行案款超期未发率目前已实现动态清零。

(10)强化案款清理专项行动。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干警学习有关制度文件,确保执行案款收发过程使用“一案一账号”,做到执行案款应发尽发。二是常态化进行案款发放提醒。依托案款智能监管系统,对临近发放期限的案款,及时督促期限内发放,确保执行案款动态清零,避免案款超期发放。三是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抽查执行卷宗、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和案款智能监管系统,对案款到账、发放审批、材料归档、案款监管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查,未发现超期发放案款情形。四是加强建章立制。修订《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管理办法(试行)》《枞阳县人民法院诉讼费用退还流程》《枞阳县人民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暂行办法》。五是强化案款管理。加强对案款延期发放、提存申请的实质审查,制作《案款延期(提存)审批表》。定期对相关案款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督促案件承办人及时进行发放。六是将执行案款专项审计纳入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2023、2024年度执行案款收、存、管、发整体情况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从源头遏制执行案款管理风险。

(11)着力优化服务营商环境。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树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理念。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不断提升干警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二是组建年轻法官破产团队。组织三名“80后”年轻法官成立青年破产审判团队,充实破产审判力量。探索建立标准化流程,定期开展针对性的学习培训,提升团队的破产审判专业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三是定期开展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对破产案件管理人个案履职进行评价,客观反映管理人履职情况、专业能力和工作效果,并将评价结果及时上报,倒逼管理人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四是加速执破衔接。持续深化“执破融合”,加快“执转破”案件移送节奏,确保及时立案,快速进入审理程序,加大审结力度。

(12)健全府院联动机制。一是问需于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防范风险。二是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实现“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实质化运行。三是不定期多形式开展府院联席活动,加强凝聚司法与行政合力的主动性,保持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

(13)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一是强化审判管理,商事案件审理提质增效。通过文书阅核、院庭长监管、专业法官会议等多种渠道,加强案件办理过程管控,教育引导办案人员树牢“如我在诉”理念,增强为企、护企意识,督促法官加强裁判说理,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二是树牢服务意识,为企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实现简单案件快速审结,以审判实效为企护企。制定《枞阳县法院“营商环境深化年”活动对标提升行动方案》,实施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10条。三是注重平台搭建,畅通企业法律需求反映渠道,切实解决企业所急所盼。2025年4月23日,通过举办“知产法治课”专题宣讲,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单打独斗”转向“多元共治”,让企业敢创新,会维权,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实质性优化,为县域经济创新发展保驾护航,《安徽日报》客户端、中安在线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活动受到各界一致好评。

(14)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扫黑办牵头抓总职能,组织学习中央政法会议精神、2025年省扫黑办第一次主任会议精神、最高院发布的农村黑恶案件典型案例。二是强化业务提升,组织学习常态化扫黑除恶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做到提前谋划,推动案件质效提升。三是进一步规范黑恶案件办理机制,制定《枞阳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扫黑除恶“黑财执行”的实施方案》。四是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案件快审快办机制,完成对涉黑涉恶案件“四类案件”监管和其他重大疑难案件的阅核监管全覆盖,不断提高刑事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15)着力提升涉黑涉恶案件经验总结。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增加业务能力,组织学习典型案例,提升办案人员总结经验、开展调查研究的能力。二是完善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一整治机制,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已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总结。三是持续落实老法官与初任法官结对的“老带新”机制,推动老法官丰富的审判经验和年轻法官较强的理论功底优势相融合,争取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总结审理经验与调研工作取得新进展。

(16)加大扫黑除恶宣传。一是召开院扫黑办会议,对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明确由政治部统筹宣传工作,各部门主动参与,形成宣传合力,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召开刑事审判庭庭务会,要求刑事审判团队加强对扫黑除恶宣传的重视,在案件办理的同时注重以案普法。三是以年底返乡潮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度、满意度。四是在院公众号定期推送扫黑除恶知识及典型案例。

(17)强化涉诉涉执行信访化解工作。一是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规定。二是制定信访专员工作规范,规范信访案件办理流程。三是严格执行院领导接访、员额法官值班制度,引入律师定期坐班接待机制,按照信访法治化要求办理信访件,在源头上进一步落实责任,最大程度减少信访增量。四是化解信访成效显著,出访信访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信访化解专项行动工作获得省高院表彰。

(18)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增强运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和本领。二是严格落实已制定的《枞阳县法院关于规范审理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实施方案》,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敏感案件特别是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审理工作。三是针对相关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思想认识,杜绝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发生。

(19)加强机关保密工作。一是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保密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干警保密警觉性,让保密意识入脑入心。二是设立机要保密室,配置涉密计算机两台,安装监控、红外报警设备。保密室配备专用保密柜、一体化复印机,所有设备均进行物理隔离,禁止接入任何网络,为机要保密文件和信息提供安全物理环境。三是完成所有电脑内、外网IP与设备绑定,未使用外网端口已从机房全部下线,内网电脑粘贴警示标语,所有电脑已完成杀毒软件和防火墙的安装,防止信息遭受病毒侵袭和非法窃取,保障信息处理安全、高效。四是组织院干警参加省高院网络安全培训,强化干警的保密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0)准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2024年12月30日,我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将规定进一步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党组每半年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要求,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并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专题会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2025年3月18日经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县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严格按要求落实。四是2024年12月以来,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9人次。

(21)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一是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2024年12月以来,开展新的廉政风险点大排查,共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48个,不断健全完善审判、执行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县法院领导班子获2023、2024年度县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优秀”等次。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三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2024年,县法院召开2024年度特约监督员座谈会,2025年全县两会期间深入各代表团,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专门听取代表委员意见,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持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2024年12月以来,在全院分级分类开展廉政家访,共16户48人次。五是2025年2月27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条款进行解读。

(22)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是对“三个规定”内容再学习,组织干警签订落实制度规定承诺书,增强制度执行自觉。截至2025年6月,县法院再未发生未按时填报的情况。二是认真落实月通报制度,在2025年第一次工作务虚会上通报了全院2024年“关键少数”和“员额法官”的填报情况,较好地发挥了带头填报的引领作用。三是2025年3月5日,县法院召开“三个规定”记录填报规范化培训会议,各部门平台管理员、新进的公务员、聘用书记员参加培训,会议对上级法院关于“三个规定”的填报要求进行了解读。

(23)规范请示报告制度。一是组织支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二是通过群提醒、会议解读和督察通报等方式,督促全体干警落实婚宴报备和规范请假制度,严格报备程序和请假手续,加强监督检查。

(24)进一步严实工作作风。一是组织支部学习《枞阳县机关作风效能问责暂行办法》《枞阳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明察暗访督查暂行办法》。二是开展机关效能和审务督察,2024年12月以来,已开展督察11次。2025年1月9日、10日,分别召开驾驶员和全体法警专题队务会,再次强调工作纪律,要求增强责任心,提供高质量的警务保障。1月15日法警大队召集4名新进辅警进行谈话,告知相应职责和纪律,要求有高度责任心,做好警务辅助工作。2月28日法警大队召开队务会,要求大队全体干警严格遵守院内规章制度,规范、文明执法,为我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警务保障。

(25)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一是组织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文件规定。二是全面检查梳理2023年工会账务,补正记账凭证审核人及记账人。对2024年度工会台账进行入库,责任落实到人,有效防范了潜在的财务风险,提升了工会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三是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财务账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枞阳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做到财务负责人、记账人、审核人一应俱全。

(26)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一是针对反馈的几个问题,通过系统排查、优化流程等措施,确保相关问题逐一整改落实。二是组织学习《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会计核算,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三是健全财务制度体系。研究制订《枞阳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枞阳县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管理办法(试行)》。

(27)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一是对分管基建、采购、财务的领导进行重新调整由三位领导分别分管。二是研究成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基建监督组。基建办、基建监督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相关制度,进一步增强风险隐患防范意识。三是建立风险排查消除工作机制,不断增强风险管理意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28)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一是深化理论武装。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书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2024年12月以来,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6次,开展交流研讨5次,口头交流发言21人次,书面交流30人次。二是改进司法作风。2024年12月以来,共开展司法作风督察11次,首次开展廉政家访,共家访16户48人次。2025年2月组织26名县管干部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轮训班;2025年3月14日举办县法院春季政治轮训班,参学210人次,通过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强化党性修养,进一步提升司法作风。2024年12月以来,召开两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听取2024年全年及2025年上半年县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及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专委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驻院纪检监察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会商意见。三是建立一把手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机制,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预防。

(29)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2025年1月26日、2月27日党组扩大会上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班子成员认真开展学习研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打牢开好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二是制定《2024年度县法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分别召开两场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共征集关于党建、审判执行等方面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10余次,系统梳理检视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党组书记个人发言提纲提前报督导组审核。三是举一反三,班子成员均对组织约谈函询及谈话函询在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上作书面说明并在会上口头说明。

(30)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厘清工作责任。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均在2024年度县法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检讨,从该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推动述职评议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完善述职评议机制。2024年度述职评议会议中,4名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其他党支部书记作书面述职,党组书记对现场述职的党支部书记逐一进行点评。三是2025年3月6日,院党组专题听取了2024年度支部述职评议结果汇报,对评议结果予以认可。

(31)进一步强化支部组织力建设。一是各支部组织党员干警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学习,集体学习9次,参学110人次。党员干警对党务知识的掌握更加扎实,推动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对需要补选的党支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进一步严格执行补选工作程序,规范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三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机关党委加强对党支部补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选举各个环节的材料进行细致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32)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是进一步提升党建业务水平。组织各支部尤其是党务干部对发展党员的流程进行深入学习,2024年12月以来,共组织12名党务干部参加全县县直单位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二是责任进一步压实。各支部指定专人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管理,明确职责,确保发展程序合规,台账资料齐全。三是健全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机制,2024年12月以来,班子成员共深入联系支部开展活动27次。

(33)夯实支部党建工作成效。一是思想认识有所提高。支委会委员在思想上对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性、严肃性有了更深的认识。2025年1月13日机关党委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编印成册再次下发至各支部,各支部均完成集中学习。二是第九党支部将党建工作与警务保障工作紧密结合,创建党建品牌“枞法警盾”;第七党支部创建“府院联动 提质增效”党建品牌。三是2025年3月18日院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各党支部围绕业务特点打造特色党建品牌,形成了一批党建与业务融合典型。四是形成有效监督机制。2025年3月20日,机关纪委对支部台账进行抽查,督促支委会成员更好地履职尽责。

(34)规范退休党员管理。一是2025年1月14日,机关党委集中学习中办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对离退休党员干部管理责任意识。二是2025年6月,召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选举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支委班子,并开展了首次主题党日活动。三是结合退休党员实际,为其支部配齐配强支委,适时开展组织生活。

(3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后备力量干事创业动能。2024年12月以来,提拔年轻干部共10余名,其中85后中层及以上干部增加了7名,优化了中层干部队伍结构。二是整改期间,共组织5名法官助理参加全省法院法官遴选,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命2名审判员,目前35岁以下法官占比22.5%,其中30岁以下法官1人。三是认真落实传帮带和导师工作机制。为2024年新入额的法官和新录用的8名干警安排政治导师和业务导师,负责对新人的政治和业务指导培训,发挥好传帮带作用。注重干警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2024年12月以来,共开展49次业务培训,参与培训干警223人次。2024年2月11日至12日,组织全体干警以视频形式参加全市法院“春训”培训班,为新一年的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参训干警达402人次。

(四)聚焦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36)全力推进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整改。一是及时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二是组织机关党委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将相关学习内容下发各支部,要求进一步组织学习。三是2025年1月26日党组书记对各支部书记进行集中约谈,并要求各党支部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前将准备工作落实到位。2025年3月10日——3月21日,各支部联系院领导均结合工作分工和联系点工作,加强指导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四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2025年3月20日,机关纪委对支部台账进行抽查。

(37)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2025年3月18日,研究制定了《枞阳县人民法院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内部审计工作,组长由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及成员分别由院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由政治部作为下设内部审计机构并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负责对院本级开展内部审计工作。2025年3月委托安徽蓝天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2024年度执行案款开展了专项审计。

(38)规范执行物收发管理。一是组织执行局、综合办公室人员排查有关涉案财物台账,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相关制度。二是2025年3月委托安徽蓝天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2024年度执行案款开展了专项审计。三是设置2处涉案物存放处和1名涉案款物专管员并建立相应台账,涉案物存放处专门用于保管扣押的执行物。专管员定期对涉案物进行清点,确保物品得以妥善保管,避免标的物损毁、灭失。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一)持续抓好整改,动态跟踪整改进度。明确各整改责任主体,将整改任务细化到具体岗位与个人,形成详细的责任清单,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动态跟踪进展,构建整改工作动态跟踪台账,实时记录整改进度、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确保整改工作紧抓不放。

(二)完善制度体系,堵塞管理漏洞。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把握问题实质,不仅要解决表面问题,更要深挖根源,对与巡察整改要求不符、存在执行漏洞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从体制机制等深层次方面查找原因,为制定长效整改措施奠定基础。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问责机制。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定期对整改成果巩固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监督新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整改不力、敷衍了事甚至出现新问题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以问责倒逼整改长效机制有效运行。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2-3257052;邮箱:ahzyfy@163.com。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长安3号。

中共枞阳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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