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菏泽市纪委监委对某国企工作人员周某严重违纪案启动交叉审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协调市属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参与审理工作,工作人员逐卷梳理、逐项核对时间节点与证据材料,最终该案依规依纪顺利办结。
“周某在不同阶段身份、岗位、职务多次变动,这对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较高,但是该国企纪委的审理力量明显不足,所以我们及时启动交叉审理机制。”菏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针对市属国有企业、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力量薄弱、办案经验不足、案件缺乏专业审核把关等突出问题,菏泽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推行交叉审理机制,通过整合系统资源、完善审理流程、强化双重把关等方式,有效破解难题,持续提升国企、院校纪检监察机构执纪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
坚持攥指成拳,菏泽市纪委监委从各国企、院校纪检监察机构中择优遴选20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骨干力量,组建交叉审理小组,专门负责国企、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办理案件的跨单位交叉审理工作。同时,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指派固定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日常联络、案件科学分派、业务精准指导等工作,全程跟踪督办,确保交叉审理机制运转顺畅、审理标准统一规范。
对于交叉审理的操作流程,菏泽市纪委监委设置“初次审理+二次审核”双重关口,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严把质量。当国企、院校案件结束审查调查环节后,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从审理小组中随机指派2名非办案单位的审理人员,开展初次审理,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核查证据材料、梳理定性依据,形成初步审理意见。初次审理结束后,案件进入二次审核环节,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专人负责,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规范等方面,既对案件审查调查过程进行全面复核,也对初次审理意见的合法性、规范性、准确性进行严格把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