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江西省永修县纪委监委组建工作组,对上级巡视反馈“矿山修复不到位”整改进展情况开展检查。工作人员在该县虬津镇虎山矿场检查时发现,该镇干部万某在该废弃矿山实际未完成修复的情况下,擅自向相关职能部门报送“矿山已修复”的虚假信息,搞“纸面整改”。问题查实后,万某受到严肃处理。
“我们以万某案作为典型,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压实整改责任,全面排查全县28座矿山,并将其中18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整治修复情况纳入重点监督范围。”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工作组结合矿山实际,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制定针对性修复方案。截至目前,全县18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已完成生态修复,修复面积达200余亩。
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永修县纪委监委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以矿山修复为监督切口,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严查虚假整改、虚假验收、工程质量不达标等情况背后的党员干部失职失责问题。整治以来,立案5起,处分5人。
为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实地督导、专题会商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坚决扛牢生态修复政治责任,扎实推进矿山修复治理工作。该县纪委监委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对修复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深入项目现场、基层群众,着力发现和纠治整改走过场、搞形式等突出问题,形成“发现问题、整改销号、现场查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针对查办案件和监督检查发现的管护责任不清晰、长效管护不到位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推动出台矿山生态修复管护办法,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巡查、信息共享、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生态修复成果,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规范矿山开采行为,实现长效长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