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自然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可再生、不可替代。保护好是底线,传承好是责任,利用好是智慧——三者互为支撑,考验的是功成不必在我的定力,更是善作善成的治理能力。我们应以敬畏之心守护,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让文化和自然遗产绽放时代光彩。
保护是根基,不容有失。文化和自然遗产一旦损毁便很难复原,而自然侵蚀与人为破坏的双重威胁仍在。必须把“保护第一”从理念原则转化为制度刚性与实际行动,加强整体性、系统性保护,让风险发现在早、处置在先,把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
传承是关键,重在激活。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生命力在于跨越时空的价值传递。各地通过创新传播载体与表达方式,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才能更好地培育全民爱护自然、守护文脉的自觉,不断坚定文化自信。
利用是落点,贵在适度。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既要充分挖掘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多重价值,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又要牢牢守住生态与文保红线,实现文化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协同。
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力量协同参与。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因地制宜找准服务保障的切入点,紧盯关键环节,严肃查纠问题,为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中华瑰宝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