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馥三问

时间:2026-07-24 10:45    来源:廉田网  

晚清名臣周馥(1837—1921),安徽建德(今池州东至)人,字玉山,起自布衣,历任山东巡抚、两江总督、两广总督等职务,一生躬亲洋务、海防、水利、吏治诸务,以处事公允、实干笃行为人称道。

他在家训著作《负暄闲语》中有一段发人深省的话:“大凡人存心公正,则虑事详审。先审此事于国有益否?于民有益否?即有益矣,能持久而别无流弊否?”我们不妨称之为周馥的“为官三问”,揭示了他的为政理念,时至今日,依然具有借鉴价值。

其一,先审此事于国有益否?“于国有益”,是周馥为政的第一准则。凡谋一事、兴一政,必先以国家大局为重、以国家利益为先,不图近利、不务虚名。反之,他认为:“去道谊而求功利,终必丧其功利而后已。”

周馥视海防为立国之基,参与北洋海军建设多年,实地勘察旅顺、威海卫基地,主持旅顺船坞建设,草拟《北洋海军章程》,贡献良多。在近代中国积贫积弱的现实面前,他力主开放通商、巩固边防,积极投身洋务新政,参与创办天津机器局,会办天津电报局,倡议修建芦汉、津榆两条运煤铁路,推动通信、交通、军工近代化,践行“强国必先固本”的理念。

尤其是在山东巡抚、两江总督任上,许多涉外事宜,内外掣肘困难万分。但他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坚守民族大义,他自述“但求有益于国于民,何尝计及一己利害”。四十年宦海生涯,他秉持公心,整顿积弊陋规,裁撤冗费虚耗,始终“力顾大局、劳怨不辞”,其施政举措以国家安定为根本要务,尽显传统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家国情怀与使命担当。

其二,再审此事于民有益否?“于民有益”,是周馥施政一以贯之的落脚点。出身寒微的他深谙民间疾苦,为政始终以安民为先、惠民为要,不务扰民虚政,不兴无用浮役。

治水是他一生重要政绩。面对永定河等地连年决堤、百姓流离失所的困局,他亲赴河道、徒步勘察,遍访乡农、稽考古训,提出“顺水之性、以水治水”的理念,坚筑堤防、束水攻沙,力求从根源上消除水患。他主持疏浚治理海河、黄河多条河道,堵决口、修石堤,使水患得以减少,时人盛赞“功德在民,尤以河工为最巨”。

周馥对于教育十分重视,认为这是惠民的大事,并且在近代中国,教育有开民智之重要功能,而“民智开则国运兴”。在山东,他创办高等学堂与师范学堂,改传统书院为新式学校,大力推广实业教育;在两江,他支持创立复旦公学,将吴淞提督行辕旧址拨给复旦公学作为校舍,并拨银两万作为学校经费。他还广设蒙学与女学,让普通百姓子弟得以入学成才。

他心系桑梓,在家乡安徽修坝护田、创办电厂、设立医院、施诊给药,设立“乐济会”“孝友堂”等机构,帮助孤寡贫弱,以一桩桩实绩造福一方百姓。正如他所言,为官“尤以固民心为重,不可有幸功图便之心,须时存杜患防危之念,即建旋乾坤事业,亦只从顺民心做起”。

其三,即有益矣,能持久而别无流弊否?一件事利国利民,但能否长久维持,一旦时间久了滋生弊端怎么办,这些都是应当思考的问题。周馥认为为官当观变谋远,不满足于一时一事之成效,要追求政策长效可行,利在长远、不留后患。

治理黄河水患期间,他摒弃临时堵口的权宜之策,坚持全面勘察、系统谋划,妥善处理应急救灾与长远防洪的关系,推行“束水攻沙”之法固堤通流,使治河成效惠及后世。他认为逆水性而动将徒糜工费,“终莫能救”。治水如此,为政亦是如此。

在制度建设上,周馥重规矩、明章程,整顿盐务、统一币制、厘定税则,力求避免因人废政、因私乱规。他告诫为政既不能轻率更张也不能因循守旧,主张为官处事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处在不同的地位,工作的重点也会不同,要随时随地而变。“遇事必须内度才力,外审机宜”,反之,如果“不度事理,徒袭以往成迹,鲜不失矣”。

周馥的上述三问,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将为政理念、价值立场与实践方法有机统一,彰显以国家为重、以百姓为本、以长远为要的追求。它植根于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又贴合近代社会的现实需要。从巩固国防、兴办实业,到治水安民、兴学育人,周馥用一生践行其“为官三问”,留下了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人们评价其“虑事最精,且廉正有魄力,非时人所及也”。作为传统士大夫,他固然带有时代与身份的局限,但今天看来他的这些论述仍具有镜鉴意义:为政者唯有胸怀家国、心系民生、谋虑长远,方能行稳致远、惠泽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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