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第五)伦奉公尽节,言事无所依违。诸子或时谏止,辄叱遣之。吏人奏记及便宜者,亦并封上,其无私若此。性质悫,少文采,在位以贞白称,时人方之前朝贡禹……或问伦曰:“公有私乎?”对曰:“昔人有与吾千里马者,吾虽不受,每三公有所选举,心不能忘,而亦终不用也。吾兄子常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寝;吾子有疾,虽不省视而竟夕不眠。若是者,岂可谓无私乎?”
【释义】
第五伦,字伯鱼,京兆长陵(今陕西咸阳)人。其姓“第五”很特殊,源自战国田氏,秦灭齐后迁豪强于关中,以次第为姓。
前引原典文字选自《后汉书·第五钟离宋寒列传》。以下用白话文翻译这段文字:第五伦奉公守法,坚守节操,上书论说政事从不违心逢迎附和。他的儿子们经常劝他不要这样,他都予以训斥。吏员们有奏事文书及利于国家的建议,他都封好上报,公正无私。第五伦天性质朴憨厚,没有文采雕饰,任职以贞洁清白著称,当时的人把他比作前代的贡禹……有人曾问第五伦:“您有私心吗?”他回答道:“先前有人送我一匹千里马,我虽未接受,每次三公选拔举荐官员时,我心里都无法忘记此事,但始终没有任用此人。我哥哥的儿子常常生病,我一夜前去看望十次,回来后却安然入睡。我的儿子生病,虽然没去看望,却整夜难眠。这样看来,怎么可以说没有私心呢?”
在《后汉书》中,第五伦与钟离意、宋均、寒朗四人的传记合为一传。四人皆是东汉前期廉洁自律、忠诚正直、治理有方、敢于谏诤的名吏,他们从基层做起,以爱民利民为教化之本,政绩突出,为东汉明章之治的开创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东汉建立后,第五伦被京兆尹阎兴辟为主簿,负责财政审计,并将长安市场管理得井井有条。第五伦受到光武帝赏识,担任会稽太守,见当地百姓迷信巫鬼,杀牛祭祀成风,遂下令禁绝淫祀,违者严惩,数年之间风俗大变。他生活清贫,常穿布衣,俸禄仅留口粮,余皆赈济百姓,离任时百姓攀车挽留。明帝时,他调任蜀郡太守。蜀地富饶,官吏多贪腐,他严选清廉下属,罢免贪吏,杜绝贿赂,使蜀郡吏治为之一清,后因政绩卓著调入朝廷任职。章帝时,第五伦官至三公之一的司空,以直言敢谏著称。他曾说“忠不隐讳,直不避害”,忠臣一心为国,言事不会隐瞒实情,直臣没有私心,不会为了避害而缄默。第五伦晚年因衰老辞官,仍心系朝政,卒于家,时人和后人对其人品称赞有加。
第五伦为人廉正、公私分明,面对“您是否有私心”的提问,第五伦不虚与委蛇,而是诚实相告。他举了两个例子来剖析自己,一个例子是他在选人用人时会想到曾打算送自己千里马的人,但最后并没有任用此人;另一个例子是面对侄子和儿子生病时,他的确更加在乎自己儿子的情况。
第五伦坦陈自己有私心,但他并没有以私害公,实际上他能够做到克制私心杂念,一心为公,堪称中国历史上克己奉公的良吏典范。
“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克己奉公、克勤克俭始终是中华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历史告诉我们,只有自觉克制贪欲、祛除心魔、破除妄想,做到节制欲望、恪守正道、争当楷模,才能筑牢防线、远离红线、守住底线,从而行稳致远。新时代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继承和发扬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艰苦奋斗的作风,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