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及时提醒,为我敲响了警钟,让我认清自身存在的问题,今后一定严守纪律规矩、踏实履职尽责。”近日,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纪委监委对一名履职不力,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予以诫勉,及时纠错纠偏。这是该区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一个缩影。
雁峰区充分发挥“四种形态”的层层设防、分类施治作用,将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紧盯各领域、各岗位廉洁风险关键点,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隐患演变成大问题。
该区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发力,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上巩固深化,形成“两个责任”齐抓共管合力;将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述责述廉、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日常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提醒、谈心谈话。
立足源头防范、精准治未病,该区出台岗位廉政风险评估及处置办法,综合岗位权限、任职年限、日常表现等要素,对全区560余名关键岗位人员开展系统性廉政风险等级评估,综合运用干部家访、轮岗交流等方式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常态化对干部开展廉政“画像”,定期组织新任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分级分类建立并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全方位记录干部履职用权、廉洁自律、问题整改等情况,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底线、规范用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