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肩负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必须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系统规定了纪律检查机关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内容,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提供了基本遵循。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传承因党而生、为党而战的红色基因,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条例》,坚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定捍卫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始终做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
站稳政治立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条例》突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鲜明特征,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贯穿全篇的主线,深刻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的政治本色。学习贯彻《条例》,要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确保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稳步前行。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以有力监督保障政令畅通、大局稳定、事业奋进。
聚焦主责主业,精准规范监督执纪。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条例》明确了监督执纪问责的权限、程序和工作要求,为基层依规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提供制度支撑。实践中,要严格对照《条例》履职用权,深刻把握“两个仍然”的重大判断和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新动向、新特点,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
从严自我约束,淬炼过硬铁军队伍。《条例》专章规范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把严管严治、自我净化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体系,为纪检监察机关刀刃向内、自我约束、自我提升提供制度支撑,为纪检监察干部修身律己、履职尽责提供行动指南。实践中,要以《条例》为标尺,持续抓实“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聚焦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要求,分层分类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大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作者系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