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提出,用好县乡村监督资源和力量,健全基层监督体系,完善提级监督、交叉监督等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促进基层监督和基层治理有机贯通。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县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统筹监督力量,着力疏通基层监督各类堵点难点,助推监督治理体系持续完善、效能不断提升。
健全片区协作机制。统筹各类资源,将镇(区)纪(工)委、县属国企纪委、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整合划分为多个片区,通过“室组地企”“室组地”等协作方式,构建多个办案单元,统筹综合部门轮流参与实战练兵。
推动各责任主体协调联动。反腐败是一项系统工作,也是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共同责任,必须拧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协助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构建“清单履责、定期述责、跟进督责、精准问责”闭环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细化落实责任、问题、整改清单,全面排查整治廉洁风险。
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紧扣查改治一体,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和风险提示函,明确整改要求、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发函、督办、反馈、回访”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行风重塑、净化生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举行旁听庭审,分类编印忏悔录,引导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作者系江苏省响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









